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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学影像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浏览次数: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徐医大字[2021]2号)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需设岗,坚持标准,择优选聘,总量控制

二、申报学科(领域)

所申报的二级学科(领域)应在学校现有范围内。具体名单见附件1。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增设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代码085409。

三、名额分配

本次工作面向校研究生独立培养单位开展。其中,博士生导师不限名额;硕士生导师限额申报,测算依据2022年度校内学科评估贡献值、现有导师规模、现有研究生招生情况及上一年度导师遴选程序规范度,我院申报限额4名。

其他与我校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单位(需提供合作协议),可依托我校相应学院申报(不占用该学院名额),申报限额为2人/单位。

四、遴选条件

1.《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医大研字〔2023〕6号),详见附件2

2. 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等成果,均应在近三年获得(20201月1日-20231013日)。其他认定说明见附件3

五、遴选流程

1.开通系统登录权限

113日前,申请人将姓名、手机号等基本信息(附件4)报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用于开通系统登录权限。

2. 申请人填报数据(1113日前)

申请人根据本单位时间要求,使用本人账号、密码,登录学校官网“数字徐医”—“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材料(操作见附件5)。不符合认定说明的成果请勿提交。

3. 学院材料审核、会议审议及结果报送

1)材料审核:学院对照遴选条件,依次完成学科初审和学院复审。

2)会议审议: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综合审议,并将通过审议名单(从系统内导出)在学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3)结果报送:1214日前,学院将推荐名单(附件6)、工作报告(含通知发布截图、参会人员签到表、审议结果签字确认表、公示截图及公示内容)报送校研究生院。

4.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研究生院分别按照100%、20%的比例抽审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

2)12月底,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并将通过审议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确保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研究生导师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七、联系方式

1. 医学影像学院研究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吴怡(电话:0516-83262160

2. 研究生院管理人员:程慧敏 臧梦云(电话:0516-83262306 邮箱:xyyjsx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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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