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医大办〔2018〕15号
各学院(系)、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徐州医科大学与国内高校本科交换生培养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徐州医科大学与国内
高校本科交换生培养实施方案
为增进与国内高校交流,拓宽学生视野,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和人数安排
1、根据与合作高校的学科专业特点,结合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综合考虑交换培养专业。
2、具体交换专业由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换时间为1-2年。
3、各专业交换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2%,具体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交换学校教学条件,综合考量后确定。
二、选拔对象
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条件要求
1、遵守校规校纪,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
2、在校学习课程(不含校内公选课)考试无不及格,并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50%。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体育健康测试达标。
各院系可以根据要求制定选拔细则。
四、申请程序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本科交换生培养计划申请表》。
2、各院系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根据专业上限人数,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初选,并在申请表上签署院系意见。
3、院系汇总符合要求的学生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报送材料包括:交换生申请表、申请人一寸照片2张。
4、教务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面试,确定最终遴选结果。
五、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交换生培养有关事项
(1)交换时间
交换生培养时间为1年,学生于开学初注册交费后,自行前往对方学校报到。
(2)培养方式
交换生编入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教学、考试、管理与同班同学同等待遇。
(3)课程学分互认
学校帮助学生了解对方学校相关专业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明确学习要求。学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的课程、所取得的学分以及获得的相关奖励。
(4)收费标准与待遇
交换生学费在我校缴纳;奖助贷学金由交换学校评定,我校发放;享有对方学校同等勤工助学的待遇;住宿费、书本费、往返对方学校交通费、生活等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
(5)学籍管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交换学习结束后回我校继续学习,毕业证和学位证按我校规定办理。
(6)违纪处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对方学校规章制度,交换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按照对方学校的相关条例进行认定,相关材料转到我校,由我校下达处分决定。
(7)医疗与保险
学生在交换期间在我校办理医疗保险理赔手续,在交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回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