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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医学影像学院辅导员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5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16号)文件精神,针对性的做好各类不同学生群体的思想教育工作,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特制订本制度。

一、辅导员遇到下列十二种情况要及时找学生谈话(即“十二必谈”):

(一)学习成绩退步较大的学生必谈;

(二)获奖励学生必谈;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谈;

(四)家庭发生变故学生必谈;

(五)受到处分学生必谈;

(六)经常打游戏学生必谈;

(七)有心理困惑学生必谈;

(八)少数民族学生必谈;

(九)学生党员必谈;

(十)欠费学生必谈;

(十一)学生干部必谈;

(十二)挂科学生必谈。

二、谈话的方式

一般以个别谈话和面谈为主,也可根据谈话内容的具体需要选择集体谈话、网上谈心、电话沟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三、谈话应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原则问题不迁就,具体问题不纠缠,分清事非。

2、平等交流的原则。与人为善,耐心细致。

3、尊重学生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歧视、体罚学生,批评有据,以理服人。

4、有备再谈的原则。谈话前必须认真准备谈话提纲,不打无准备之仗。

5、谈话必记的原则。谈话中或结束后作好记录以备查。

6、内容保密的原则。谈话涉及到的某些内容应注意保密,以免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

7、解决问题的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讲求谈话实效,通过谈话切实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辅导员谈话工作的要求

1、辅导员找学生谈话人次原则上每月应达到所带学生数的10%

2、辅导员找学生谈话情况应有记录。

3、辅导员谈话情况的落实将作为年终评选“优秀辅导员”的依据之一。

 

医学影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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