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学生工作

医学影像学院辅导员巡考制度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7日 浏览次数:

为加强学风、考风建设,严格考试纪律,及时发现、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辅导员对学生的教育管理,督促学生成长成才,特制订本制度。

一、巡考范围

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以及其他各类教学考试。

二、巡考职责

1 、巡考人员应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关于考试纪律的规定,熟悉和掌握组织考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巡考职责,按要求完成巡考任务。

2、巡考辅导员须在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场布置、座位安排情况和考生到位情况,协助监考教师解决考场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巡考期间,巡考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如发现主、监考人员不履行监考职责,立即提醒改正并向学院总巡考报告。

三、违纪处理

发现考试违纪现象,应协同监考人员予以制止并记录,协助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并签名,于当天汇报给学院教学办公室。

医学影像学院

200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