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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影像学院奖学金加分补充细则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12日 浏览次数:

参照《徐州医学院学生手册》中“徐州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树立良好的班风、院风,经影像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特制定影像学院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补充细则如下:

一、比 赛

1.校级:

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胜奖加2分;参与奖加0.5分

2.学院:

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胜奖加1分;参与奖加0.2分

二、讲座参与一次加0.1分

活动参与一次加0.1分

参与文艺活动团体(10人以上),除以总人数,或按0.2加,

三、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自管会正副主席加7-10分

  部长加5-8分

  委员加3-4分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自管会正副主席加7-10分

  部长加5-8分

  委员加3-4分

班级学生干部

班长加5-7

团支书加5-7

班级委员加1-3分

室长加1分

注:不起作用的干部不予加分(通过辅导员、学生会委员和班级成员评定)

不坚持原则失职扣2—5分

四、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被评为院级以上社会实践个人加5分

有学工处认定的好人好事加2分

五、宿舍卫生检查

    文明宿舍成员室长加1分,室员加0.5分

拒检,室长一次扣0.5分,室员扣0.2分

违章电器,处分扣2分

夜不归宿校通报批评扣2分

六、基本素质扣分

旷课一次扣1分

迟到一次扣0.5分

违反校纪,受通报批评扣2--5分

警告扣6分

严重警告扣9分 

记过扣12分

留校察看扣15分

七、市级以上体育比赛主力队员加3分

八、英语六级初次通过加10分,四级初次通过加6分,只加一次;论文第一作者5分,其他相应减半

参加活动并取得名次只加得奖所对应分值,参加活动取得名次每项累加。

九、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团的活动积极分子”加2分,依据奖学金评选出来的“优秀学干”、“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不加分。

补充细则及评定时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交综合测评表时,将相关证书及奖励的复印件一并上交。没有证书的各类比赛或活动获奖,须相关主办单位或奖项评定单位开具证明。

 2.奖学金评定时,一定要与辅导员取得联系,成立一个负责任的测评小组。

3. 其他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影像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