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招生就业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徐州大学生暨返乡人员创业大赛(第四届“创响江苏”创业大赛徐州市选拔赛)徐州医科大学初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03日 浏览次数:

研究生院、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和市大赛办有关部署和组织工作要求,徐州市2021年继续举办第十一届徐州大学生暨返乡人员创业大赛(第四届“创响江苏”创业大赛徐州市选拔赛),我校现开展校内初赛,大赛方案如下,请认真参照执行,组织学生积极参赛,相关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精神,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激发大学生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展现创业风采、弘扬创业精神、树立创业榜样,持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持续开展“创响江苏”主题系列活动,同时鼓励徐州籍在外人员返乡创业,2021年继续举办第十一届徐州大学生暨返乡人员创业大赛(第四届“创响江苏”创业大赛徐州市选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徐州 成就梦想

二、大赛时间

2021年4月-7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办)、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淮海国际港务区社会事务部、徐州市各高校

(二)大赛组委会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由市人社局局长翟彩霞任组长,市人社局副局长苗斌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委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统筹安排、内外衔接、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殷飞任办公室主任(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县(市)区成立大赛组委会。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赛事公开、公平、公正举办,组委会设立评审委员会,邀请创业导师、成功企业家、创投行业专业人士、孵化载体及创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政府部门负责同志等组成评委会,独立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四、赛制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大学生创业组和返乡创业组两个组别,根据创业不同阶段每组分设创业标兵赛和创业项目赛。

大学生创业组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重在讲述大学生创业的“好故事”,突出展示大学生创业的“好实践”。

返乡创业组面向徐州籍返乡创业人员,旨在树立返乡人员创业的“好典型”,发挥返乡人员创业的“好效应”。

各县(市)区和高校通过选拔按照规定名额推荐标兵和项目,经过专家复评进入决赛,最终产生“十大创业标兵”、“十佳创业项目”。

五、报名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大学生创业组参赛条件

(1)大学生创业标兵赛

①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②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创办实体(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于2018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且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本人为创办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④个人创业经历事迹突出、引领创新、促进发展,所创办实体体现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具有地方经济和产业代表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动就业创业成效显著,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2)大学生创业项目赛

2016年1月1日(含)后在我市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实体。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②项目负责人(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2016年1月1日(含)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④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经济或社会价值,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要求,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明显。

(3)创业标兵赛选手、创业项目赛项目负责人范围

①国内高校在校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部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学生);

②高校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开放大学、远程教育等大专及以上或国(境)外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经教育部认定的毕业生。

2. 返乡创业组参赛条件

(1)返乡创业标兵赛

①徐州籍返乡创业人员。

②结束在外经商、工作、退役军人返回家乡,凭借自身的专业技术和能力创办实体,在我市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且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本人为创办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④个人创业事迹突出,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行业内口碑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能够体现返乡人员热爱家乡、创业富民精神。

(2)返乡创业项目赛

①徐州籍返乡创业人员。

2016年1月1日后在我市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实体,稳定经营,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本人为项目负责人(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④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创业项目已实施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具有比较好的发展前景,带动就业效果显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二)其他条件

1. 参赛对象只能选择一个组别中的创业标兵赛或创业项目赛,不得重复报名。

2. 创业标兵赛参赛选手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及创业实体有关信息;创业项目赛参赛项目实体及负责人同意在媒体公开项目、实体及团队有关信息。

3. 参赛对象未在以往大学生创业大赛暨返乡创业大赛中获奖。

4. 创业项目赛参赛代表仅限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作为项目代表参赛,因故不能参赛,需本人书面委托,指定一名团队核心成员代为参赛。

六、赛事流程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1年4月)

各县(市)区根据通知要求成立县区级组委会,制定初赛实施方案,于4月29日前将初赛实施方案(正式版PDF扫描件)报市级组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组委会应深入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服务机构,发动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业项目积极报名参赛。各县(市)区和高校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扩大大赛知晓度。

(二)第二阶段:报名审核(2021年4-5月)

各县(市)区及高校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创业项目多渠道报名参赛,于5月25日截止报名。对报名参赛的选手和项目,严格按照参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填报《通过县(市)区及高校初审清单》(附件2),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盖章纸质件上报市级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复审。

市级组委会对初审通过项目进行市级复审,复审通过即为有效报名,方可参加县(市)区及高校初赛。

(三)第三阶段:各县(市)区及高校初赛(2021年6月30日前)

初赛分大学生创业组和返乡创业组两个组别,每个组别分为创业标兵赛、创业项目赛两项赛事,由各县(市)区及高校组织实施。各地可将大赛与地方赛有机结合,但需统一使用“第十一届徐州大学生暨返乡人员创业大赛(第四届“创响江苏”创业大赛徐州市选拔赛)XX县(市)区/高校初赛”名称,以打造大赛同一品牌。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统一名称后增加地方赛事名称(如有冠名赞助,应加在地方赛事名称内)。大赛统一使用“创响江苏”标识(标识样版见附件12),本地活动标识应加在“创响江苏”标识之后。

1. 竞赛方式

各县(市)区及高校应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过组织现场或线上路演等形式开展。

2. 择优晋级

各县(市)区及高校通过选拔赛遴选,每个县(市)区两个组别各推荐2名创业标兵和2个创业项目,每个高校推荐2个大学生创业项目。

选拔赛期间,市级大赛组委会将为有需求的县(市)区和高校给予推荐评审专家、培训导师、投资机构和媒体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3. 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及高校7月10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具体推荐资料见附件4)和大赛资料。各县(市)区及高校应与本市晋级市级决赛的选手和项目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按时参赛。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件(加盖各县(市)区或高校公章),报送后不得更改。

大赛资料包括初赛总结(电子版)、《各县(市)区及高校初赛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纸质件)、不超过5分钟的初赛高清视频剪辑(mp4格式、无字幕、无配音、可分段)和至少10张的高清采拍原图(图片名称简要描述采拍内容,3张及以上图片清晰体现地区)报市级组委会办公室。

(四)第四阶段:专家复评和训练营(2021年7月)

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创投专家、技术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各县(市)区及高校推荐的创业标兵和创业项目进行复评,大学生创业组共产生10名创业标兵候选人和10个创业项目进入决赛;返乡创业组共产生10名创业标兵候选人和10个创业项目进入决赛。7月中旬组织入围市级赛的项目进行赛前训练营。

(五)第五阶段:市级决赛(2021年8月)

由市级组委会组织实施,分大学生创业组和返乡创业组两个组别进行。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 参赛报到

参赛选手、项目代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报到手续,领取相关材料。

2. 确定顺序

(1)确定顺序。竞赛开始前,各县(市)区及高校领队按规定时间到达抽签地点,依次抽签,确定本地区选手和项目的抽签顺序。

(2)确定路演顺序。参赛选手、项目负责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抽签地点,根据本地区领队抽签结果按序抽签。同一地区选手、项目抽签顺序根据初赛名次先后进行,抽签结果即为竞赛顺序。因故不能参加抽签的,经市级组委会同意,可书面委托领队代为抽签。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抽签地点进行抽签的,一律视为主动弃赛,不予替补。

3. 评委管理

评委由市级评审委员会确定,在评审工作开始前签署《大赛评委承诺书》(附件9)。

(1)创业标兵赛

由7位评委组成评审小组,并从中确定1位担任组长。

(2)创业项目赛

由7位评委组成评审小组,并从中确定1位担任组长。

4. 竞赛流程

(1)创业标兵赛

竞赛以“4+3+3”的模式进行,即短片介绍 4分钟,现场演讲3分钟,提问作答3分钟。

短片及演讲内容:主要包括选手创业历程、创业成效、社会效应、带动就业、创业引领等内容。

提问作答:评委根据选手的参赛资料和现场展示情况,结合《创业标兵赛评分表》(附件10)内容进行提问,选手作答。

(2)创业项目赛

竞赛以“5+4”的模式进行,即项目路演5分钟,提问作答4分钟。

项目路演:项目代表通过PPT+阐述、短片播放、产品现场展示等形式作项目介绍,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团队构成,项目产品特征、服务形式、市场需求,项目实体运营模式、发展规划、财务状况、融资情况等。

提问作答:评委根据项目的参赛资料和项目代表现场展示情况,结合《创业项目赛评分表》(附件11)内容进行提问,项目代表作答。

5. 评分计分

(1)创业标兵赛

①专家评委评分

专家评委根据选手参赛资料和现场展示、作答情况,对照《创业标兵赛评分表》(附件10)逐项打分,并签名确认。评委对评分如有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确认。

②计分方法

专家评委计分(总分100分):将7位专家评委对同一选手的总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的算术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为该选手的专家评委评分。若专家评委填写的总评分与分项加总不同,计分以总评分为准。

(2)创业项目赛

①专家评委评分

专家评委根据项目参赛资料和项目代表现场展示、作答情况,对照《创业项目赛评分表》(附件11)逐项打分,并签名确认。评委对评分如有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确认。

②计分方法

将7位专家评委对同一项目的总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的算术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为该项目的最终得分。若专家评委填写的总评分与分项加总不同,计分以总评分为准。

6. 公布成绩

根据比赛进度,结合技术手段实现即时公布选手、项目得分。竞赛全部结束后,公布所有选手、项目得分及排名。

7. 奖项设置

(1)创业标兵赛:创业标兵10名,每人奖金1万元。

创业项目赛:创业项目一等奖2个,奖金各1万元;二等奖4个,奖金各8千元;三等奖4个,奖金各5千元。

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选手、项目得分最终得分相同,影响市级决赛名次的确定,则将最终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如得分仍相同,则由所有专家评委现场讨论决定。

(2)另根据比赛情况和大赛组织情况,评选优秀指导老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支持措施

(一)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的参赛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徐州市和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获批市级优秀项目可获8万元资助;获批省级优秀项目,可再获资金奖励扶持。

(二)返乡创业人员专项政策扶持

返乡创业参赛项目符合《徐州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实施办法申报细则》(徐人社发〔2019〕131号)规定条件的,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不超100万元的财政奖励和全额贴息贷款。

(三)各类创业补贴支持

所有参赛团队(个人)均可根据个人条件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补贴、租金补贴等。

(四)免费或优惠入驻创业孵化园区

创业者可根据个人条件申请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办公场所,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免费办公空间。

(五)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

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赛团队(个人)可申请政策性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政策享受贴息扶持。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将提供贷款办理的绿色通道。

(六)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创业精英培训

获奖项目负责人和标兵可优先获得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的创业精英培训班学习机会。

(七)媒体宣传

通过相关媒体对创业标兵和各类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广泛宣传,提升标兵和项目的知名度;向市级以上赛事平台机构优先推荐。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大赛作为充分发挥“双创”积极作用和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创新浓厚氛围的关键抓手,纳入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统筹部署和推进。各地要按要求设立专门机构,成立县(市)区组委会,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在维护疫情防控成果的同时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严格按照大赛实施细则的统一要求,统一思想、统一名称、统一步调,结合本地实际和地方特色制定初赛实施方案。各地要始终把纪律放在首位,严格按规矩办事,赛事相关资料一律留档备查,确保大赛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大赛期间配套开展培训辅导、创投对接、展示交流等活动,丰富大赛活动内容、创新大赛形式、打造大赛亮点。各地要统筹谋划宣传工作,对大赛进程、配套活动、赛事成效等进行广泛宣传,对历届获奖标兵和项目成就成果予以跟踪展示,努力扩大大赛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