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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

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21日 浏览次数:

为了解全省高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毕业生就业情况,进一步完善高校就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推进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于 4月中旬启动全省 2021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查。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查安排

(一)毕业生调查。面向 2021 届高校毕业生分两个阶段实 施调查:第一阶段为“母校评价调查”,调查时段为 4 月 13 日—6 月 30 日;第二阶段为“就业相关调查”,调查时段为 9 月 20 日—11 月 15 日。

中心将通过邮件系统推送调查问卷,毕业生查收邮件参与调查。

(二)用人单位调查。9 月 10 日—11 月 25 日,中心将通过智慧就业平台,对招聘我省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实施问卷调查。

二、相关要求

调查结果将直接反映毕业生就业质量,呈现供需双方对 高校人才培养的评价。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积极 宣传并发动毕业生参与调查,切实提高答题参与率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