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州 医 科 大 学 医 学 影 像 学 院 文 件
徐医大影像[2018]1号
医学影像学院关于新进博士科研业务考核办法
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快医学影像学院师资队伍的建设步伐,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在《徐州医科大学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学院对新进博士增加三年内科研业务考核规定,具体细则如下:
考核对象:2014年以后入职博士
(1)按照要求独立指导本科毕业设计,根据需要协助指导研究生。三年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确定的15种正式出版医药教育类学术期刊)或参与教材/专著编写1部(已出版)。
(2)开展科学研究,符合申报要求的博士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积极申报其他省级、市厅级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标书未通过学校初审者,当年绩效奖励发放50%。如有在研国自然,三年内可免于此项考核。
(3)三年内主持市厅级以上课题至少1项。
(4)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中文核心期刊、SCI、EI收录论文≥2篇。
(5)获得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年(排名第一)。
(3)、(4)、(5)均未达要求者,第三年绩效奖励停发。达到(3)、(4)、(5)中一条者,第三年绩效奖励发放70%。达到(3)且(4)或(5)中两条者,绩效奖励全额发放。(1)至(5)条均未达到者,第三年绩效奖励停发,年终考核不合格。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新进博士 科研业务 考核办法
抄 送:人事处 科技处
徐州医科大学医学影像院 2018年03月23日印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