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徐医大字[2021]2号)和《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徐医大研字[202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需设岗,坚持标准,择优选聘,总量控制。
二、申报学科(领域)
所申报的二级学科(领域)应在我校现有范围内。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博士生导师不限名额;硕士生导师本着质量控制的原则,限额申报,测算依据2023年度校内学科评估贡献值、现有导师规模、现有研究生招生情况、上一年度学科学院发展实际需求及导师遴选程序规范度。我院申报限额4名。
其他与我校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单位(需提供单位间合作协议证明),可依托我院申报(不占用学院名额),申报限额为2人/单位。
四、遴选条件
1.《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医大研字〔2023〕6号),详见附件2。
2. 申请人所提交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等成果,均应在近三年获得(2021年1月1日-今)。其他认定说明见附件3。
五、遴选流程
1. 政治审查及开通系统登录权限(10月23日前)
(1) 申请人提交由工作单位或者科室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医)德师(医)风等个人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说明(单位或科室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对申请人进行政治审查。
(2) 申请人将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详见附件4,报送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用于开通系统登录权限。
2. 申请人填报数据(11月4日-11月15日)
申请人根据学院提供本人的账号、密码,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教师端系统登录”—使用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材料(操作见附件5)。不符合认定说明的成果请勿提交。
3. 学院材料审核(11月18日-11月30日)
学院对照遴选条件,依次完成学科初审和学院复审。
4. 会议审议及结果报送(12月1日-12月14日)
(1)会议审议: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综合审议,并将通过审议名单(从系统内导出)在学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结果报送:12月15日前,学院将推荐名单、工作报告等报送研究生院。
5.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研究生院分别按照100%、20%的比例抽审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
(2)12月底,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并将通过审议的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有造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研究生导师申报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七、联系方式
1. 医学影像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吴老师(电话:0516-83262160 )。
2. 校研究生院管理人员:程老师 臧老师(电话:0516-83262306 )
附件:
1. 遴选导师类型+学科专业+联系人
2.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实施细则》
3. 研究生导师遴选材料认定说明
4. 登录账号相关说明
5. 填报操作说明
医学影像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