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站内公告 > 正文
站内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医学影像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浏览次数:

各年级、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5〕5号)、《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徐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徐州医科大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重要条件:

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专业或年级前10%(含10%)。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重要条件:

须为我校在档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均在专业或年级前30%(含30%)。

三、推荐名额

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7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为56名。

四、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五、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班级评议。学院对参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班级组织民主评议,要求参加班级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

3.学院初审。学院对申请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生现场汇报个人在校表现、现场答辩。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后确定初审建议名单,初审建议名单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校评审。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评审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起止日期)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批复。

六、材料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

1.《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版):文件名必须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命名。如:张三的身份证号是510124299652451247,则命名规则为:"张三510124299652451247申请审批表"。

2.证明材料(含PDF扫描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包括但不限于《XXX同学专业排名人数超过300人的情况说明》《XXX同学必修课门数超过20门的情况说明》(Word版)《XXX同学联合培养情况说明》等。请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按需填写。

3.《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 《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一式一份。

3.《高校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Excel电子版,一式一份。

(三)其他材料

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征集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七、注意事项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4日(周三)12:00。学生本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周一)17:00。

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16-83262161。



                       徐州医科大学学影像学院

2025年9月22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