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申请、团组织推优、党支部培养考察及党员发展对象答辩等综合情况,拟确定李如画等17名同学为党员发展对象。
为确保党员质量,现对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17名入党积极分子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署名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医学影像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人:彭波
电 话:83262159